依据国内民法典的规定,房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子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,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法定程序,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。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,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2、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;
3、如代理人办理,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;
4、借款合同(主合同);
5、抵押合同;
6、抵押物的产权证明(包含《国有土地用权证》、《房子所有权证书》);
7、假如抵押物是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,应有董事会赞同抵押的决议书;
8、若是重复抵押,应提供前抵押权人赞同第三抵押的书面文件;
9、若是共有房地产的抵押,应提供所有共有人赞同的书面文件;
10、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任何法律缺陷的书面文件;
11、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。